为了切实加强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教育,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院上下要时刻牢记,稳定压倒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按照教育先行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开学初,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的人身、交通、消防、饮食等安全法制意识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对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教育,防止“灯下黑”现象。建立和实施每学期两个月(开学初、学期末)的“安全教育活动月”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麻木情绪和麻烦心理,确保学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从即日起至开学后第一周,开展安全大检查。要认真开展校园内消防、饮食、宿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校园内重要场所、重要物品、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排查和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和死角。加强门卫和校园内巡逻,坚决防止恶性治安案件、群死群伤灾害性事故以及食物中毒、交通意外等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管理。要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生管理要落实到班级、到寝室,全面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违章用电;加强学生宿舍的门卫管理和宿舍区的巡逻,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加强食堂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对食品采购、保管、加工和销售要重点监督,防止食物中毒;加强基建工地的管理,梳理各项在建工程,严格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加强院内交通工具的管理,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九江学院安全工作条例》和《九江学院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建立学院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倒查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责任)”,对任期内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视情给予必要的经济惩罚、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全院各部门、各院系要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一级抓一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开学初学院党委将对贯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
2004年7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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