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顺利完成合并整合工作,学院已委托武汉中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校区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请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以保证此次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浔东校区由浔东校区管委会负责,庐峰校区由医学院负责,南湖校区由继续教育学院郭玉荣同志负责。评估过程中,如发现有资产流失或损毁,将追究各单位、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