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量化指标体系》(2024年版)文件相关要求,现开展九江学院服务江西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报送评比工作,具体如下:
一、案例范围: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办学优势和特色提供案例,案例需围绕服务国家或江西重大发展战略,在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对接“1269”行动计划、推进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基础教育协同提质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材料要求:案例不超过 3000 字,可另附有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选取精准,以图表为主,避免冗长分散,佐证材料不超过50 页。原则上 3 年内不重复报送相同项目。 以上采用专家评分。
案例应具备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介绍。主要介绍案例实施的背景、意义,及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契合的情况。
2.案例主要做法。案例的主要过程、环节,在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经验性做法等。
3.案例主要成效。案例在服务江西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及效果。
各单位、各部门案例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59387284@QQ.Com,案例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北301(行政科)。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6日(周五)17:30。
三、评比事项:由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发规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组成评比小组,进行评比打分。评分依据为:
1.方向准。典型案例应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或江西高质量发展等紧密契合,突出服务效果。
2.有特色。重点突出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报送在服务支撑“1269”行动计划、推进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基础教育协同提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典型案例。
3.效益好。案例应坚持典型性、经验性相统一,能够进行广泛推广及应用,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提升高校整体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4.影响大。案例应对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可重点阐述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决策咨询成果采用、权威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
四、奖项设置:年终综合考评指标项中6分,按收集总数比例设立奖项(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其余40%)
一等奖6分,如联合组队,牵头单位得3.6分,其他参与单位剩余2.4分进行平均分配。
二等奖4分,如联合组队,牵头单位得2.4分,其他参与单位剩余1.6分进行平均分配。
三等奖2分,如联合组队,牵头单位得1.2分,其他参与单位剩余0.8分进行平均分配。
参与奖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