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九江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九院字〔2020〕23号),结合2021年度就业工作实际,为鼓励先进,调动各二级学院及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荣获2021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留赣就业工作单项奖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通报如下:
一、就业工作先进单位(6个)
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商务学院、教育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
二、留赣就业工作单项奖(3个)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3名)
罗建林 (化学化工学院)
李爱田 (化学化工学院)
梅红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欧阳效卓(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建星(旅游与地理学院)
贾超(旅游与地理学院)
肖国光 (资源环境学院)
钱佩琛(电子商务学院)
罗刚(电子商务学院)
黄莉(教育学院)
沈国梁(法学院)
牛晓鹏(法学院)
彭晓(外国语学院)
李雪芳(外国语学院)
熊晓敏(附属医院)
董婧(护理学院)
路鹏(体育学院)
陈世云(体育学院)
孙绪光(艺术学院)
王国勇(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谭梅(经济学院)
潘轶(招生与就业处)
刘斌(招生与就业处)
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同时,学校号召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就业育人为导向,以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继续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把学校建设成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九 江 学 院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