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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学院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4-03 16:43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现将《九江学院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 江 学 院

                                                    2019年4月3日

 

九江学院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9号)及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制订2019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

教师资格的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按照《关于转发〈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教资字〔2012〕18号),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2.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体检中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5.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不属于举办高等教育的机构,其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

凡拟在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于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报名时应勾选“九江学院”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

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审核。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认定机构:江西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九江学院;

2.申请任教学科从类别中精确选择相符的学科;

3.所学专业从类别中精确选择相符的专业;

4.是否应届毕业生栏:选择非应届毕业生;

5.普通话水平为必填项;

6.个人简历栏:个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求学期间职务:学生;直至现在的工作经历,其中:现工作单位统一填写“九江学院”,职务:教师。

7.照片须由申请人本人上传。须严格符合上传要求,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相同。

8.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体检

体检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西院)

时间:2019年5月16日前

(三)现场确认

个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组织人事部负责现场确认以及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工作。

1.现场确认时间:5月7日(工作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北409室。

3.现场确认应审核并收齐以下申请人申报材料:

⑴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⑵《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四)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学校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公示中公布省教育厅师资处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791-8676518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予以认定教师资格。

(五)报备

学校按照规定时间将认定结果和相关认定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相关工作事宜

打印/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所有表格所粘贴的照片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的照片相同,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要填写相应日期。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表上的顺序排好,并用燕尾夹夹好,装入档案袋。为便于认定工作顺利实施,申请人需加入QQ群:725011557。

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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